西门子手机把我整得很惨
作者/niurou 时间/2006-1-3 13:14:00 类别/ 查看/
 发表评论 以论坛方式查看
标签:手机 mobile
2005年2月27日,我在天津国美和平商城店购买西门子M65手机一部,当时售价2355元。
在随后的2个多月里面,这部我新买的手机开始出现频繁的自动关机现象。作为公司主要负责跑外的人员,需要的是随时与各方面保持通畅的联系,随时会自动“罢工”手机着实为我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领导的批评、同事的埋怨、客户的白眼的确使我一时间焦头烂额疲于奔波。看着还崭新却频繁“罢工”的手机,心里泛起一股欲砸之而后快的欲望。还好,理智告诉我,砸不能解决问题,由此我也踏上了漫长的维修之路。。。。。。
先找到国美,毕竟手机是从人家那里买的,心想这么大公司应该能够给一个说法吧。谁知一位姓谢的女经理给我的最后答复是:“你的手机坏了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你去找西门子的客服吧!如果你要投诉,我可以告诉你工商局、消协等有关部门的电话,怎么办,随你!”真是领教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五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真不知道这位姓谢的经理是否学过相关的规定,这样的国美负责人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也真不知道在家电销售市场这么激烈的环境下,如此对待客户的国美还能走多远呢!
万般无奈的我找到了位于天津市苏州道19号的西门子客户服务中心。人家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手机主板有问题需要返厂维修。从2005年5月1日到6月14日,历时将近1个半月的时间,经过我多次与位于上海的生产厂家联系,手机维修完毕返回我的手中。但是,就在我继续使用了一个月以后,手机又开始故态复萌的继续自动关机了。没有办法的我在7月20日又找到西门子的客服中心,工作人员仍然说是因为我的手机主板有问题需要返厂维修,并承诺15个工作日之内肯定维修完毕。在经过这个漫长的“15个工作日”之后,8月28日我第二次领回了手机。最为不能忍受和气愤的是,从我第二次领回手机到今天,又发生了自动关机4次,真不知道西门子说的返厂维修都维修的是什么。
接下来的一系列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首先手机的导航键开始松动了,我特意查阅了一些介绍西门子手机的网站,均介绍到西门子这款M65“三防”手机是经过多少次破坏性实验,按道理讲导航键一般是不应该容易损坏的。在此期间,为了能使用手机(需要说明的是修导航一般要打开手机外壳)我曾两次去西门子客服要求暂时维修一下导航键(最后一次维修大约在10月20日左右),西门子天津客服答复说:“导航件属于附件,说不清楚,更换导航键要到厂家订货至少要2个星期”;然后手机背面的按扣也陆续也坏了(到目前为止已经全坏了,见图出现裂缝的按扣),虽然手机的按扣应为易磨损件,但我用这款手机总共加一起也只用3、4个月,这样的易磨损率也太高了吧!我在(http://gd.shop.chinaok.com/2005-07-25/30670_1.html)网站上看到了一篇 “西门子手机故障纠纷:究竟人为损坏还是质量问题?”的文章,一个消费者也同样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随后,大约在11月初,我开始发现我手机外壳的左边螺丝旁出现了一道裂缝(见图手机裂缝左),不久又在右边的螺丝旁边也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缝(见图手机裂缝右),我又找到西门子天津客服,他们称无法鉴别到底是谁的责任,我打电话投诉到上海西门子总部(电话:4008885656)至今也没有回复。在2005年11月19日,西门子天津客服的负责人黄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请示了上级部门,称我手机的裂缝问题厂家不负责,西门子天津客服只负责维修,没有权利解决我手机的问题。
一部手机,在半年的时间内维修了4次,主板返厂维修了2次,我没有想到西门子这样的国际名牌在中国会出现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质量问题,我也没想到出现了问题后,西门子的售后服务会如此之差,维修检测时间会如此之长、推卸责任会如此的干净。我曾经就西门子手机维修时间长和质量差等问题E-mail到德国西门子总部,还数次打长途到西门子上海总部投诉,基本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因为手机“裂缝问题”,我打电话到“12315”,但河西区大营门工商所称“只是负责协调一下”,根本也没有解决问题;11月22日我找到市消协,消协负责人让我去找技术监督局去做鉴定;而市技术监督局“12365”称他们只负责生产领域的质量问题,我这事儿还是要找消协解决。作为全国知名的家电连锁销售商的国美电器也是以店领导为代表一味的用冷冰冰的话语搪塞问题,推托责任。“买家电到国美”,但是这样产品质量、这样的售后服务谁还敢再去国美呢?至少我再也不会了!
作为一名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维护正义是一种责任,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同时也是为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今后不再受到侵害。在手机三包规定实施整整四年来,针对手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率屡破纪录,而消费者对三包规定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缺陷也是“怨声载道”,但多数消费者选择了沉默,因为消费者毕竟是弱势群体。在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缺陷产品退换货均已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经营者和销售者无视这些法律、法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也是广大消费者的一种悲哀!我会继续努力去维护我作为一名消费者的权利,甚至不惜利用法律来讨回这个公道,同时希望那些经营者和销售者能够真正警醒起来,只有正视问题,不推托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经营之道,否则其必将自绝于市场,自绝于消费者!
以上情况均属事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查看该用户更多文章>>